我又来擦屁股了。
擦的还是那个爱穿紫色蕾丝秋裤、爱用奶嘴保温杯喝水的老同志王五五的屁股。
熟悉的朋友都知道,他“一直”在整理清末暗度使燕五的故事。
嗯,我作证,他确实一直在整理,只是……
始终不见他写出来。
我一点都没有埋怨他的意思,相反,作为徒弟,我特理解他。
毕竟一个五十多岁的中老年男人,每天要健身、要食疗、要美容、要看电影、要听音乐会……
他实在太忙了。
然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他的角色确实多——作为男人,他要周旋在众多女性朋友、红颜知己中间;他还是个父亲,得操心女儿;他又是儿子,得伺候多病的老母亲。
哦对了,他还是我的师父,不过我就不用他操心了,相反的,我有事儿没事儿还得孝敬他,比如给他擦屁股。
嗯,我一点都没有抱怨的意思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于是我拔起插在桌上的匕首,哦不,是水果刀,削了个雪花梨败败火,然后开始敲动键盘,给列位带来燕五爷的一个全新故事。
咦,刚才没看到,桌子上竟然有张老王的照片,我的水果刀不小心在他身上戳了个洞,罪过罪过,抱歉抱歉。
不过我师父他老人家大人大量,肯定不会在意的。
嗯,接下来咱们闲话少叙,书归正题。
这次的故事,是关于中国古代神秘的“起尸术”的。
光绪三十一年,十月初一,北京
这天一大早,我陪老娘去郊外上坟烧纸回来,顺道在回民肉铺子里切了二斤羊肉,准备中午在家吃铜锅子。
拎着羊肉刚进家,就听到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。
开门一看,一个穿着西装、带着眼镜的年轻人站在门口,此人我认识,名叫洪英。
他是我一个忘年交的儿子,曾经在不列颠国留洋,回国之后便到《万国公报》当了见习记者。
“五爷,出大事了!我琢磨了一圈,只有您能帮我!”
洪英语气焦急,有点上气不接下气,一看就是一路小跑过来的,但我却从他的神色之中看到了热切与兴奋。
见他这般着急,我有心开玩笑,于是顺口说道:“什么大事儿急成这样,诈尸了?”
今儿是烧纸的日子,我这话虽是玩笑,却未免有些唐突,所以遭了我老娘的一阵白眼。
谁料洪英却大叫起来:“神了!五爷,您怎么知道的?我就知道找您一准儿没错!”
我不禁一愣,反问他哪儿诈尸了?
洪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递到我面前,上面是一段简短的记录。
“昨日,医院突发暴力袭击事件,一中国游民手持柴刀,将一名洋人医生当场砍死,后巡警赶到,凶手身中数枪后倒地身亡。”
看完之后,我把笔记本还给他,说难道那个法国医生诈尸了么?
洪英摇摇头,一脸神秘地来回看看,压低声音道:“诈尸的是那个凶手,他其实是个死人,是一具尸体。”
“一个死人杀了一个大活人?!”我皱眉问道:“出这么大事儿怎么没听街面上有人议论呢?”
洪英是搞新闻的,人虽然年轻但性格踏实,所以我对他这条新闻的真实性并没有怀疑。
只不过我想听听他讲的细节,然后再进行分析判断。
洪英告诉我,事发时间是在晚上,医院里人很少,医院的洋人给压下来了,即便有看到的人,医院里出了人命,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。
我问他又是怎么知道的,洪英说纯属巧合。
因为他是记者,平时就有搜集新闻的渠道,医院出了命案之后,迅速就进行了记录,天不亮就赶往交道口。
他赶到的时候,刚好医院的人正在抬着一具尸体往门外的骡车上装。
尸体是用一领破席子卷着的,从席子缝里垂下来一根脏兮兮的辫子,一看就是中国人,而医院的几个洋人医生站在一旁低声嘟囔着。
洪英懂英文,但距离远了没听太清,只是知道了那具尸体正是杀人的凶手。
出于职业敏感,洪英想上前采访,结果他刚把采访本拿出来,为首的那个洋医生就用中文冲他大喊,让他赶紧离开,他们不接受任何的采访。
洪英意识到这里面可能有事儿,于是打个哈哈后走开了,不过他没有走远,而是躲到了一个胡同口,等着那辆骡车经过。
大概过了十几分钟,骡车车夫赶着车,有两个拿枪的巡警跟着,出现在了胡同口。
洪英赶紧跟了上去,他给了那俩巡警一人一两银子,条件是让他看看凶手的尸体。
“您猜怎么着,那尸体上除了几个弹孔之外,竟然连一丁点血都没有。”
洪英说这话的时候,脸色煞白,似乎还沉浸在当时的惊恐之中。
“那具尸体根本不是刚死的样子,都已经发臭了,我揭开他的衣服看过,他被人开过膛,胸口上有一道两尺多长的Y字形伤口,自两肋起,一直延伸到肚脐。而且他的肚腹塌陷,很明显肚子里的脏器都被摘除了。”
洪英的话勾起了我的好奇,一具尸体,怎么可能暴起伤人,莫非这北京城里有会起尸术的神秘高人?
起尸术据说起源于黄帝与蚩尤的大战,后来加入了茅山术的成分,本来炼制起尸的目的是捉鬼驱邪,但后世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项术法,干起了为非作歹的勾当。
当年我走镖到山东的时候,曾经听说过有人用起尸术打劫了当地的一家富户,造成了一家七口全部被杀的惨案。
所以我深知这项邪术的厉害。
洪英见我不吭气儿,接着跟我说这可是个大新闻,一旦发布之后,他不但能够转正,而且还能从报社拿到一笔不菲的奖励。
只要我能帮他把这件事查清楚,奖励他一分不要,全是我的。
我没接他的话茬儿,而是对洪英下了逐客令。
暗度使的规矩之一是“鬼不查”,说白了,涉及人命的官司我们不查,更何况死的还是洋人。
更要紧的,是我不想洪英卷到这桩事里来。
我自己偷偷查就行了,而且我打定了主意,那具尸体我必须想办法找到。
因为我知道,如果那尸体真的是被神秘起尸术操控的,那么,绝对不会只有这一具。
光绪三十一年,十月初二,北京
出了广安门,再往西南方向走上十几里地,有一座土山,种满了柳树,树林子后面藏着一座庄园,因为少有人来,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园子是干嘛的。
其实,这园子是一处义庄。
(钱三儿注:所谓的义庄,其实就是停放棺材或没有亲属认领的尸体的所在。)
洪英昨天告诉我,他从买通的那两个巡警口中得知,医院的命案过后,洋人的尸体被安放在了教堂,而凶手的尸体则被运到这里,等待火化。
如果我的判断准确,这具尸体是人为控制的起尸,那么肯定不会被烧掉。
因为起尸炼制不易,需要耗费炼制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每一具都跟宝贝似的,不可能随意就任人烧掉。
所以,起尸的主人肯定也会赶在尸体被火化之前,想办法将其弄走。
我只要在义庄守着,应该就能见到尸体的主人。
一大早我就赶到了义庄,并见到了义庄的看守。
那是一个穿着青色棉袄,头上戴着破旧的毛毡帽的老头,他的脸上满是刀刻一般的皱纹,但当我离他近了才发现,他的脸上根本不是皱纹,分明是一条条细细的刀疤。
那些刀疤纵横交错,盘根错节,显得他整个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狰狞。
另外,他的一条腿是瘸的,走路看起来很别扭。
义庄的正堂,一口口薄木棺材凌乱的摆放在一起,每具棺材下面都用板凳垫着,但更多的却是用草席卷的筒子,随意的用根麻绳扎起来,像垃圾一样被随意地堆在地上。
尽管我早有心理准备,而且十月的天气已然非常寒冷,但我还是被那股浓郁的尸臭搞得差点吐出来。
我捂着鼻子问那个看守义庄的老头,巡警昨天从城里运来的那具尸体在哪儿?我想看看。
说着我顺手递给他一块碎银子。
老头一脸狐疑地接过银子,嘴里发出“阿巴阿巴”的声音,然后指指自己的嘴巴和耳朵,向我示意他是个哑巴,听不到也说不出。
我无奈地指指地上那些卷席筒,做个打开的动作,然后指着自己的胸口,比划那个巨大的Y字形的伤口。
哑巴老头儿阿巴两声,表示他明白了,然后带着我往后走。
穿过几进院子,最后他带我来到园子最后面,那里有个烧人的炉子,炉膛里火光熊熊,炉膛口正摆着一具淋满了火油的尸体。
那尸体赤身裸体,胸口自两肋直至肚脐,赫然一个巨大的Y字形伤口。
而他的胸腹之间好几个黑洞洞的弹孔,果然一点血都没有。
我刚想上前查看,哑巴老头迅速上前,麻利地将那尸体推进了炉膛。
火苗遇到火油,瞬间腾起一大团火焰,将尸体整个笼罩,很快空气里就弥漫一股令人作呕的烤肉味。
哑巴老头指指炉膛,看了我一眼,显得很是得意。
我不禁暗自叹息,他这是把我当成巡警了,以为我是来催他赶紧烧尸体的。
千算万算,还是算漏了。
正遗憾间,我只听得炉膛里传来“砰”的一声,急忙凑近看的时候,惊讶地发现那具平躺的尸体此时竟然坐了起来!
我倒没觉得害怕,因为我知道,这是尸体火化时的正常现象,是尸体被火炙烤,体内的筋脉受热收缩导致的。
让我惊讶的是尸体的后背——尽管被火焰烧得皮开肉绽,但还是能够依稀看出,他的后心位置被人刻了一个黑色的八卦图案。
而这,正是起尸术的标志!
光绪三十一年,十月初七,北京
靠近东便门城墙底下,有一溜低矮的小平房。
这是北京城里冬天一道特有的风景线,“鸡毛房”。
(钱三儿注:“鸡毛房”顾名思义便是满地都是鸡毛的房子。为了能够熬过冬天,北京城里穷苦的乞丐与百姓,到了晚上,只需要花上两个铜板,就可以在这里住上一晚,靠着体温与鸡毛来抵御夜晚的寒冷。)
我来这儿,是寻找洪英的下落。
他失踪了。
五天前我从义庄回来后,就想找他聊聊,结果没找着他。
当时我没在意,结果到了第三天,我还是没他的消息,去了他家跟他供职的报社,也都说他没回去过,我当时就意识到,洪英出事了。
经过一番打听,我打听到洪英最后一次出现,正是在这里的鸡毛房附近。
我猜测,他肯定还是为了起尸杀人的事情,来这里寻找线索的。
别看这地方满地都是乞丐,但真正懂行的人知道,这些不起眼的叫花子们,其实才是街面上耳目消息最灵通的人。
来到一个向阳的墙根地下,我将一块银锭扔在一个身穿破袄的汉子脚下。
那人眼睛一亮,抓起地上的银子掂掂重量,嘴里道:“找人还是打听事儿?”
猫有猫道,鼠有鼠道,北京城里的乞丐都是有着自己的组织和地盘的,我眼前的这人就是这一片的杆头,靠的就是这几间鸡毛房挣钱。
(钱三儿注:杆头就是叫花子的头,通俗说法叫丐帮长老。)
我说既找人,也问事儿。
杆头又一次把银子掂了掂道:“这位爷出手这么大方,想必打听的人和事儿不简单。”
我说别他妈废话,有人见到万国公报的记者洪英在你地盘上出现过,你知不知道他来问什么事儿,又去了哪里?
我话音刚落,杆头的脸上突然露出惊喜的表情,站起身来对着我身后说道:“洪爷您来了,真巧,这位爷正寻您呢。”
我一听这么巧,赶紧回头去看。
就在我回头的一瞬间,我看到那杆头的手疾如闪电般在衣兜里一掏一扬,我的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。
而我眼角的余光看到,他借着一扬的功夫,早就一个回身,兔子似的跑掉了。
这小子居然扬了我一脸白灰!
如果换做别人,肯定着了他的道,被他一把白灰迷了眼,搞不好连眼睛都烧坏。
但我行走江湖多年,这些歪门邪道见得多了,临敌经验十分丰富,自打跟他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一直提防,所以回头去看的时候心里早有下意识的准备,及时地闭眼闭气,并没有被他迷到眼睛。
我迅速用袖子把脸上的白灰掸去,然后提气飞奔,顺势踹倒两个想拦住我的叫花子,猛追那个阴我的杆头。
我是又怒又急,怒的是差点阴沟翻船,急得是他跑说明他肯定知道内情,所以必须把他抓住。
一急之下,我使出了全力,按理说我的身手绝对在他之上,但那小子明显身手不错,而且路熟,七拐八绕净往偏僻的地方钻,所以我一时间也追不上。
情急生智,我突然大喊一声你再跑老子就开枪了!
就这一句,那杆头吓得脚下一个趔趄,登时摔了个大马趴。
饶是他飞快地从地上爬了起来,继续没命飞奔,但正是这么一耽搁,我已经窜到了他身后,又跑出去两条胡同,终于把他扑到在地。
我顺手抽出随身带的牛筋绳子把他腿绑了,然后脚踩着他胸口说老子的钱可不是白拿的,咱们聊聊吧。
一番威逼利诱,我终于从杆头嘴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。
洪英确实来过鸡毛房,他是来打听一个叫陈四的叫花子的。
而这个陈四,医院里行凶杀人的那具尸体。
洪英打听了一圈没有任何收获,然后就走了。
杆头找了俩伶俐的手下跟着洪英,发现他先是去了医院,在里面待了大概一个时辰后才出来。
我问他洪英出来后去了什么地方,结果杆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,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。
我让他有屁就放,否则就对他不客气。
杆头叹口气,说道:“好汉爷,那个出来的人,他……不是洪记者。”
他说手下的人告诉他,洪英个子很高,而出来的那个人虽然穿着洪英的衣服,但是头上的帽子压得很低,看不到他的脸,而且他的个子也比洪英矮了不少,裤脚都拖地了。
“好汉爷,您不知道,医院……草菅人命,医院里头的。”
杆头心有余悸地说道。
他接着告诉我,陈四原本不是乞丐,他是个赌鬼,因为赌钱借了高利贷,最后实在还不上了,为了躲债才扎到这鸡毛房的乞丐窝里来。
大概三个来月之前,陈四找他借了点钱,医院的门房,让他给自己个试药的机会。
原来,医院的洋人医生造出一种新的西药,需要招募志愿者试药,对于试药的志愿者,不但管吃管住,而且在试药结束之后,还能给他们一笔钱作报酬。
对于陈四这样的赌鬼,只有有钱赚,才不管那些西药吃了会不会死人,反正即便不被那些药毒死,自己迟早不是被冻死,就是落在那些讨债的人手里被打死。
所以他想尽办法也得去试药。
杆头跟他谈好了还钱的时间和利钱,然后把钱借给了他。
没想到不到一个月,陈四就把钱连本带利地还了,而且他整个人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,白胖白胖的,很明显吃得饱睡得好,日子过得不错。
这把杆头都看眼气了,想让陈四问问还有没有试药的活儿。
可是还没等他问,大概半个来月后,陈四就死了。
他那天是刚试完药,然后拿了钱去烟馆抽了大烟,晚上又跑到窑子里喝酒嫖妓,最后竟然死在了妓女的身子上,让人家妓院像扔死狗一样扔到了大街上。
杆头知道后,想买领席子给陈四收尸,结果去的时候,发现他的尸医院的员工给收走了,医院。
医院后门守了一天一夜,结果陈四的尸体再被推出来的时候,已经被解剖过,肚子里的心肝脾肺全都不见了。
听到这里我心里咯噔一下,问杆头那陈四的尸体被运到了哪里?
杆头说好汉爷您松松脚,我快被您踩死了。
我松开脚,让他赶紧说。
杆头往西指指,说您知道广安门外往西十里,有个义庄吗?医院所有试药死掉的中国人,尸体都被拉到了那里,但是陈四是怎么在死后又跑回来杀人的,我就不知道了。
光绪三十一年,十月初八,拂晓时分
我翻过医院的墙头,医院里。
跟那个乞丐杆头聊完,我知道医院后,就再也没出来,我猜测他很可能遇到了不测。
所以,我决定偷偷潜入,寻找他的下落。
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
意外的是,洪英的下落还没找到,我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,医院的一间房子里跑出来,怀里还鬼鬼祟祟地抱着一样东西。
这小子是城里的一个有名的佛爷(小偷),外号叫黑鱼。
我眼看黑鱼抱着那东西顺着围墙边的大树翻过墙头,刚想要跟上去吓他一跳,再问问他来干什么,就看黑鱼出来的那间屋子隔壁的房门开了,走出来俩洋人。
他们用英语对话,幸好我懂点英文,听到他们说了几句之后,我瞬间就明白了,这俩洋人其实早就知道黑鱼来偷东西,但他们故意没逮他。
医院外面,早就埋伏了他们的人,就等着跟踪黑鱼呢。
我一听,敢情洋人这是玩儿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!
幸好被我撞到,顿时来了兴趣,也偷偷跟了上去,我倒要看看,黑鱼偷的到底是什么东西,而这帮洋人又是要搞什么鬼。
从医院出来之后,我果然在路上看到两个身穿黑衣的洋人。
因为害怕打草惊蛇,所以我只能远远地跟着。
绕来绕去大概走了两个多时辰,天都大亮了,我也终于知道了黑鱼要去什么地方——那两个洋人已经到了广安门,并且毫不停留地出城而去——所以黑鱼很可能是要去城西十里柳树林的义庄。
我也加快脚步走出城门,结果出城刚走一里路不到,就看到有五六个叫花子手持利刃,把两个洋人给拦住了,而黑鱼则不见了踪影。
那两个洋人也不说话,分别从腰间怀里掏出枪来,对着领头几个叫花子兜头便射。
我也是一惊,医院出来的洋人,竟然随身还带着枪!
枪响处血花飞溅,三四个叫花子瞬间倒地,剩下的则纷纷高声叫喊,作鸟兽散。
两个洋人对视一眼,收起枪,抢了过路行人的两匹马,飞快的朝着西南方向疾驰而去。
看着俩洋人跑远,我只能是甩开两条腿疾追,好在我多年走镖,脚力了得,用了半个时辰左右,我终于赶到了那片柳树林。
然而让我震惊万分的是,我还没走到义庄的园子跟前,就透过树顶看到园子的方向火光冲天。
我心下着急,脚下的速度又快了几分。
穿过林子之后,首先看到的竟然是两个洋人的尸体。
他们两个死相凄惨,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一绺一绺的,满是金毛的肚子上全是惨不忍睹的伤口。这些伤口,都像是被利爪抓出来的。
而抓出他们这些伤口的,正是倒在两个洋人身前的两具尸体。
那两具尸体全身赤裸,后背上各自有一个黑色的八卦印记。
起尸!
顾不得内心的震惊,我跨过地上的四具尸体,冲进了义庄的大门。
只见正堂门前的台阶上匍匐着黑鱼的尸体,他的面前是一只被打碎的玻璃罐子,罐子里的东西流了一地。
我定睛一看,居然是一副人的心肝脾肺等脏器。
就在这时,我听到正堂传来一阵凄惨的呼叫声:“救命,救命啊!”
正是洪英的声音!
我迅速脱下身上的棉袄,按进院子里的大缸内打湿,然后披在身上,用袖子遮着口鼻冲了进去。
只见洪英正趴在地上,拼命地朝门口爬,但他的腿被一根烧断的檩条压住,丝毫动弹不得。
我顾不得危险,上前将檩条挪开,倒拖着他就往门口走去。
就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,突然看到最里面一口棺材的旁边,坐着那个看守义庄的哑巴老头儿。他的胸前有很明显的几处枪伤,鲜血直流,而且他的后背也已经着起了火,但他却浑然不觉。只是满脸含笑地往面前的那口棺材里面看。
顾不得多想,我先把洪英拽到了院子里,然后重新把棉袄打湿,准备再一次冲进去把哑巴老头儿也拽出来。
然而就在我再次冲到门口的时候,轰隆一声,房梁断了,整个屋顶一下子塌下来,将哑巴老头儿以及正堂里尸体全都盖在了里面……
光绪三十一年,十月二十
医院的病房里跟洪英聊天,并从他口中知道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(钱三儿注:医院医院的前身,医院)
洪英告诉我,他经过调查,知道了医院利用中国人进行人体药物实验的消息之后,出于记者的职业操守以及中国人的良知,克服重重阻挠,前去采访医院的院长。
院长表面上对他非常客气,还给他冲咖啡喝,但洪英不知道的是,给他的咖啡里下了药。
等他再醒来的时候,自己已经身处义庄,而且他就躺在一口棺材里。
将他救醒的,正那个哑巴老头。
洪英说,其实他并不哑巴,而是一个绝顶的世外高人。
他说自己知道洪英是个记者,而且很敬佩他医院院长的勇气,所以才把他救醒。
洪英听他谈吐不凡,就问他为何屈居此地,看守尸体。
哑巴老头说,自己其实是为了报仇。
他幼年学道,因为天资极高,所以很快就小有所成,但却因此遭到了同门师兄的排挤。
怀恨在心的师兄设计陷害他,给他和师父女儿的饮食中下了春药,并导致他们两个越过男女大防,铸成大错。
不明真相的师父知道后,打断了他的一条腿,并将他逐出了师门。
但他不知道的是,从那以后,师父的女儿居然怀孕了,并且十月怀胎,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。而师兄很快害死了师父,赶走了她们母女。
他则一直游历四方,潜心学习道术,以待有朝一日完成自己的复仇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外游历的那些年里,他奇遇不断,最后竟然被他练成了传说中的起尸术。
后来他来到这座义庄,安定下来,并最终杀掉了师兄,给自己和师父报了当年的仇。
也就是在师兄死前,他知道了自己其实还有个女儿,就住在北京城里。
师兄死后,经过一番千辛万苦,他终于找到了女儿的下落,但此时的女儿已经死了。
她的女儿也死于医院的药物人体实验,并且在死后尸体被解剖,主要的脏器被拿去进行化验研究后制成了标本。
知道真相的他,医院的洋人血债血偿,之前那个被陈四砍死的洋人医生,就是解剖他女儿的罪魁祸首。
而黑鱼也是他找来的,医院,偷出女儿的脏器,然后将它们填回女儿体内,并将她入土为安。
他之所以告诉洪英这一切,也是希望他能够用自己的笔把这些黑幕写出来,让世人知道医院的黑暗勾当。
但是他的医院那些洋人的怀疑,于是他们设局让黑鱼偷走脏器,并进行跟踪,最后发现了他的秘密。
可惜的是,再厉害的道法也没能扛得住洋枪的子弹,女儿的脏器虽然被拿了回来,但最终也没能够重新放回女儿的体内。
至于洪英,他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,被洋人毒害,而且洋人还让人穿上他的衣服在大街上走了几圈,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。
幸而有那帮叫花子和哑巴老头,否则他也小命不保。
洪英出院后,将这一番经历写成了一篇新闻报道,上交给了报社的总编,满怀期待地等着发表。
然而遗憾的是,这篇稿子犹如石沉大海,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消息。
再后来,洪英再次离开了北京,出洋去了。
用他的话说,既然他的志向在国内得不到实现,那不如远渡重洋,重新开始。
其实我总觉得他还有很多事情没跟我说。
比如我问他,会起尸术的哑巴老头难道就没有跟他说点儿起尸术的秘密?
就甘心自己的毕生所学都葬身火海?
洪英笑而不语,说我哪儿知道,也许都是些障眼法罢了。
后记:
故事讲完了。
其实我也跟燕五爷一样,总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。
当然了,无论起尸术也好,还是传说中的赶尸术也罢,在科学无法解释之前,我们就把它们当成故事看就好。
说到这儿,其实我倒是想跟列位聊聊丧尸。
没错,就是西方电影经常拍的那种丧尸,通过咬人传播,然后很快整个地球上的所有人都被感染。
其实科学家们推测说,地球上可能真的爆发过丧尸潮,只不过发生的时间比较久远,大概在距今4万年前。
而诱发丧尸潮的关键,是一种叫作朊病毒的东西。
虽然叫病毒,但它其实并不是病毒,而是一种特殊的蛋白质。
一旦感染朊病毒,动物就会变得发狂,失去对自身的控制。
因为朊病毒会攻击大脑和神经中枢,导致神经中枢变异,而动物则会在被这个变异的神经中枢接管之后,变成一具没有感情、没有思维的“丧尸”。
朊病毒在动物之间的传播其实很常见,像欧美国家的“疯牛病”“丧尸鹿”等现象,其实就是朊病毒在作祟。
那么,朊病毒是怎么传播的呢?
很简单,其实就四个字:同类相食。
比如疯牛病的爆发,专家推测主要可能就是因为很多农场主为了节约成本,把死掉的牛制成蛋白质饲料喂牛而造成的。
看到这里朋友们可能已经有人开始紧张了,别急,科学家研究发现,我们人体第20号染色体有一个叫PRNP的基因,而这个基因,正是对抗朊病毒的。
更有研究者声称,几万年前的远古人类经常同类相食,所以导致朊病毒传播,爆发了全球丧尸潮,而幸存下来的人类则进化出了这个基因。
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基因的存在,我们当今的人类才会对“同类相食”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抵触和抗拒。
但是,有这个基因,并不意味着人类就是绝对安全的。
要知道,疯牛病是可以传给人类的。
尽管如今疯牛病已经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也得到了完善的控制,但朊病毒的威胁,始终都在。
回到故事里的起尸术,其实这一邪术存不存在并不重要,我们要担心和提防的,是人类那颗始终不安分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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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看在我擦屁股辛苦的份儿上,打赏个喝酒的钱,那就更加感激不禁了。
最后再剧透一下,过不了几天,我可能还得给老王擦屁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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