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吴县洞庭山乡有一个樵夫,满脸胡须,身材魁梧,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。他气力很大,常在山中采伐,一个人走山路,不怕蛇、虎。别人只能背一百来斤的柴薪,他却能背二百四十斤,卖给人家时,他只收一百斤柴的价钱。有人惊奇地问他,他说:“柴是从山中来的,每人都自食其力,人家并不是不想多背,但气力不足,我气力比人大一倍,但吃的并不比他人多,所以价钱就便宣,何况我的价钱便宜就容易卖出去,这不是对我有利吗?”从此别人都对他感到奇怪,更加刮目相看了。
他不识字,但喜欢听别人谈论古今的事,常为义气所激发而与人论是非,读书人也不能难倒他,他曾经挑柴到演戏的地方,看《精忠传》,等演秦桧的演员出来时,他十分愤怒,一跃跳到戏台上,抓了那个秦桧就打,那演员被他打得流血不止,差一点被打死。旁边的人都很惊讶,连忙上前相救。他说:“如果做了丞相,如此奸恶,不打死他于什么?”旁边的人说:“这是演戏,不是真秦桧。”他说:“我也知道这是演戏,所以打了他,如果是真的话,就要被我用斧头杀了。”
他的性情刚直,嫉恶如仇。他有一个兄长到茅山进香,掉到崖下,折断了肋骨而死,有人说是那人在夜里饮酒,对菩萨不诚而被王灵官用鞭打死的,他就十分愤怒,走了一天一夜到茅山,酒喝得大醉,斥责王灵官说:“你有三条罪状,人敬祖师来进香,本来就有善心,饮酒是小错,还不至于死,但你却杀掉他,这是你的不仁,这是第一罪;祖师用慈心保护尘世间的百姓,宽宏大量,你是他的手下,行为残忍,不尊重祖师,不礼貌,这是第二罪;我兄长是一个小人物,来到这里烧香,稍许喝了点酒,你却杀了他。我不是来烧香的,昨天又大喝了一番,今天又来骂你,你反而不杀我,你不勇敢,这是第三罪。你应该被捣毁,为什么还要横鞭怒目,坐在这里”他就想上前夺鞭子打碎王灵官的塑像。旁边的人劝止了他,他就背着兄长的尸骸回去埋葬。
洞庭有一孤儿叫陈学奇,娶邹家女儿为妻,婚期将临,那女的哥哥突然把她献给一个姓苏的官员为妾,学奇就向当地官员哭诉,那官员怕姓苏的势力,不敢办理。学奇便控告那女的兄长,但姓苏的包庇了他。学奇处境十分艰难。一天学奇在路上碰到那满脸胡须的樵夫,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,并说:“你平时能主持正义,能为我想办法做这件事吗?”他就答应下来,说:“这需要时间来等待,不要催我。”学奇感动得哭了。
他就去苏家当仆人,苏家看重他气力大又勤劳,十分信任他,使他得可以自由出入。邹女果然是苏的第三妾,他就乘机把陈学奇的情况告诉了她,她就哭了,告诉了自己失身的情况,并希望他学习昆仑奴做做好事。他就说:“不要急。”
一天,苏的夫人带领苏的小妾们到天平山游玩,苏不能禁止她们。他就默默地庆贺说:“我的计划要成功了”于是秘密地在河岸边准备了船。那些女人登上了车,他负责第三辆车,车中人恰好是邹氏。出门后他就把车赶得很快,到了河岸对邹氏说:“上船!”就扯开船很快地驶走了。苏家的人十分惊慌,叫喊着追来,他就用拳打他们,把三人打倒在地,不能出声,然后他慢慢地走了。那位邹氏已乘船到陈家了,学奇重新得到妻子,于是十分感激。他就叫学奇快去向当地员诉说,那官员不喜欢姓苏的,这时十分高兴,经过打听才知是那樵夫干的,就赐给樵夫酒和布等,表示嘉奖。从此这个樵夫名声便更响了,这时他已五十多岁了。
甲甲年,李自成攻破京城,崇祯帝自杀的消息传来,有人传说:“李自成做皇帝了。”这个樵夫不相信,就问了三、四个人,他们都这样说。他就十分愤怒地说:“我七、八岁时就知道皇帝姓朱,现在李自成是什么人?原来的皇帝哪里去了?为什么满朝文武大臣却没有一个人出力相教?我年纪大了不能成为贼人的百姓。”就大叫了三声“天呀!”然后自杀了。《藏香斋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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