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本文来源:天津交警」
交通早高峰时段,一名驾驶人因低血糖导致所驾车辆突然失控,引发三车连撞交通事故,幸亏当时三车内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,且巡查交通辅警及时妥善处置,事故仅造成肇事驾驶人轻微擦伤,另外两车轻微车损。公安交管部门在此对相关交通安全事项进行重点提示。
11月22日8时21分,交警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二号桥警区辅警于莉冬在雪莲南路巡查时,恰好目睹雪莲南路与茅山道交口发生的一起三辆小客车连撞事故。事发瞬间,位于最后方的小客车行至路边绿化带处戛然而止。于莉冬迅速跑上前去,同时通知事故交警赶赴现场。经初步勘察,于莉冬透过该车车窗发现,该车驾驶人似乎处于昏迷状态,对于敲打车窗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反应,便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。同时,于莉冬还向过往车辆驾驶人借用了救生锤,并从该车右后车窗进行破窗施救。急救人员很快到达现场,医院救治。
上述驾驶人因当日早上低血糖导致车辆失控,追尾了前方两车,幸好当时其与另外两车内的驾乘人员都系好了安全带,在事发瞬间也及时踩住了刹车,事故仅造成引发事故的驾驶人面部轻微擦伤,另外两车轻微车损,其余人员并未受伤。目前,引发事故的驾驶人身体状态已经平稳,并无大碍,交通事故也快速完成了保险理赔。
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,《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中明确,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,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,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。驾驶人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。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,可有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。
同时,驾驶机动车上路前,驾驶人需保障身体条件良好,切勿在身体不适、服用不宜驾车的药物后驾驶机动车上路,以免引发交通事故。此外,近期我市气温下降幅度较大,驾车时不宜长时间开启车窗,否则极易使头颈部等身体部位受凉,诱发头晕、头痛甚至感冒等症状,影响驾驶安全。如在驾车途中感到身体不适,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尽量将车靠边停住后,拨打报警电话、急救电话求助。(焦轩刘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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